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安徽 2026-03-23
舒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舒自然资告字〔X〕3号
经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利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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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出让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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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XBX号地块(原SCXBX号地块) |
舒城县 |
X.2㎡ (合X.X亩) |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2.0 |
≤X% |
≥X% |
XX/亩(合X.XX) |
XX |
1X/亩(合X.XX) |
商业X年 住宅X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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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XBX号地块 |
舒城X大塘村境内 |
X㎡ (合6.X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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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亩(合X.XX) |
XX |
1X/亩(合6.XX) |
商业X年 |
1.各地块地上地下杆线管迁移、水系治理X别由项X、舒城X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并负责按宗地平面界址图及地形现状1个月内交付土地,所需费用由土地出让人承担。
2.各出让地块范围与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退让距离、消防通道、出入口等按本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
3.本次出让地块成交款均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各地块
4. SCXBX号地块(原SCXBX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占规划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X%(计容面积),各地块具体规划指标等相关要求以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5.各出让地块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X日内到舒城县自然资X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成交款的X%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不予退还。
6.各地块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X日内到舒城县自然资X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成交款的X%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不予退还。SCXBX号地块(原SCXBX号地块)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的X%,6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SCXBX号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未按期缴纳成交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X%)不予返还,SCXBX号地块(原SCXBX号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起1年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SCXBX号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出让文件下载。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六安X电子服务系统出让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X年3月X日至X年4月X日登录六安X电子服务系统
3X上报名。申请人可于X年3月X日至X年4月X日登录六安X电子服务系统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X年4月X日X时(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其他相关规定。舒城县公共X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2家以上(含2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2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
竞买人须在X年4月X日上午8X印章、报名回执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三份)到舒城县公共X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5.出让时间和地点
出让时间:X年4月X日至X年4月X日上午X时的工作时间内。
地点:舒城县公共X。
三、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 舒城县公共X
联系地址:X>
联 系 人:Xt>舒城县公共X 毕先生 电话X-X 舒城县自然资X 徐先生 电话05X-X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公共X 开X;子账号:X 开户行:安徽X;子账号:X 开户行:X;子账号:X 开户行:安X;子账号:X 开户行:徽商银行X;子账号:X 发布媒体: 服务电话:X-X 舒城县自然资X 舒城县公共X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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