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X年3X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X年3月X日-X年3月X日(5个工作日)。
一、X年3月X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全文下载pdf |
1 | 四川X | 年产XX米玻璃纤维增强基布生产制造建设项目 | 德阳市罗江区三辆车路南侧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X6〕X号 | X.3.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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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罗江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三辆车路延伸段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X6〕X号 | X.3.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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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联系电话:X-X X-X
通讯地址:Xnt-family:宋体">8号德阳市X
邮 编X
德阳市X
X年3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