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人)对巫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用 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限价): XX)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X) | 数量 | 小计(X) | 需求描述: (一)维修服务包括: 普通洗车和清洗内饰服务;轮胎加气、补胎、换胎、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和四轮定位检测调X;X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底盘维修、电器维修、汽车钥匙、电脑编程、刹车、汽车钣金喷漆等常规维护项目; X小时急救服务。 (二)保养服务包括: 车辆保养服务包含且不限于:汽车美容装潢护理(含外观及内饰清洗、漆面抛光、除味、打蜡等);车内装饰(含汽车贴膜、座垫、脚垫、靠枕等)。在厂维修车辆免费洗车;维修车辆一年一次免费抛光、打蜡。 (三)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1.服务范围: 巫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8台行政用车 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2.服务要求: 普通洗车和内饰清洗服务;轮胎加气、补换胎和四轮定位服务; X小时急救服务;汽车维修,汽车保养,汽车钣金喷漆。 3.服务标准: 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令X年第X号)要求。 详情见竞价文件要求 展开 | ¥ X | 1 (年) | ¥X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X注册。)
(一)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备案证明,其经营范围为二类汽车维修资质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X-X-X XX
报价截止时间X-X-X XX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X 天
2、实施地址:X: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详情见竞价文件。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X提起诉讼;交易X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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