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内容需涵盖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
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或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要求与须知
1.
现场勘察与技术沟通(强制性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X该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并与采购方确认具体技术参数、使用环境、功能需求等,保留现场沟通记录备查。
2.
报价要求:报价应X一次性总包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本身费用、标准配置附件费、包装费、运输配送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验收、税费、质保期内所有售后服务及维保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除合同总价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
质量保证: 所投产品X体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
1
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或部件更换,供应商须免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