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海南 2026-03-26
为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与采购管理,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供应稳定及居民预防接种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海南省疾病X关于进一步加强县X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启动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海南省疾病X关于进一步加强县X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的通知》X卫免函〔X〕X号)及本县民生保障与疾病防控需求。
二、遴选范围
参选疫苗须来自X年度海南省疾病X公布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成交品种目录》及后续增补目录,未列入该目录的疫苗不得参与。
三、参选条件
(一)疫苗生产企业需具备合法资质,进口疫苗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
(二)需签署《疫苗包退包换协议》,且严格执行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相关规定。
(三)疫苗生产企业近3年无监管部门不良通报、无违规宣传、控苗压苗、不配合异常反应处置等行为。
(四)疫苗需符合质量标准,提供完X的生产企业资质、产品规格、安全性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
请各参选企业用牛皮纸档案袋按照以下顺序归档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资料均需盖章,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一)提交方式
将纸质材料(总1份)报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疾病X免疫规划科。电子版报送邮箱cjCDCX
(二)提交截止时间电子版于X年4月X日XX前,纸质版于X年4月X日XX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电话林丽梅,X-X
五、遴选流程
(一)会议材料评审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
(二)结果公示遴选结果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目录印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入选目录》。
六、监督机制
遴选全过程由县卫健委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合规有序,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
(二)遴选结果仅适用于X-X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
(三)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昌江黎族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X年3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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