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农林牧渔,市政房地产建筑 安徽 2026-03-26
根据《关于印发〈X年合肥市种植业“四新”集成推进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X〕X号)和县X《关于印发庐江县X年种植业“四新”集成核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农项〔X〕4号)等文件精神X遴选推荐,县X机关纪委抽取专家对申报庐江县X年种植业“四新”集成核心示范区建设进行评审,现将拟实施主体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为X年3月X日至4月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县X农业产业发展科反映,联系电话X-X。
附件:庐江县X年种植业“四新”集成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拟确定实施主体一览表.docx
庐江县X
X年3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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