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浙江 2026-03-25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X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X〕X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联系方式 | X | ||
招标代理 | 联系方式 | X | |||
公示时间 | X年3月 X日至X年3月 X日 | ||||
反馈方式 | 书面意见(签字、盖Xp> | ||||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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