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农林牧渔 广西 2026-03-24
《凤山县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X办公室
X年3月X日
凤山县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X〕X号)和《河池市X 河X关于印发X年河池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X〕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按时完成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工作
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X为X项目,项目有关的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要求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X〕X号)执X(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范补贴面积登记、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发放等要求组织实施,力争X年6月X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准确把握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流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严禁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死亡人员账号。
(二)明确补贴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后,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因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耕地。
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且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予以补贴。
(三)严格奖惩措施。一是鼓励和引导农户保护、提升耕地地力以及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各地视情况可适当提高对种植粮、油、蔗作物的耕地以及采取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病虫害绿色防控、双季稻轮作等措施的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XX/亩。二是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和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结合。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以及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造成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三是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鼓励各地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不如实登记补贴面积进而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的补贴资格。五是农户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补贴面积,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不签字、不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全又无法联系的,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四)县域内统一补贴依据。全县在X年度执行统一的补贴面积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对本县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由农户本人申请及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可按原计税耕地面积给予登记和补贴。
(五)规范补贴面积登记。按照地域管理权限,在耕地所属地域登记补贴面X(街道)须在X年4月X日前报《凤山县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表》(详见附件1)至县X,并录入“一卡通”系统。在“一卡通”系统补贴登记中,所有核实后的补贴面积应统一登记在“确权登记面积”栏,以便准确汇总统计数据。补贴农户信息录入、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等工作都必须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操作。要加强对“一卡通”系统基础数据的维护和更新,建立健全资金预警防控机制。“一卡通”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运维团队,联系电话:X-X、X-X、X-X、X-X。
(六)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根据桂财农〔X〕X号文件要X(街道)要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要求,负责通过“一卡通”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公章后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系统上传所有信息,并正式行文将相关信息X别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X站形式做好公示工作。
(七)严格补贴面积审核。县X要抓实补贴对象和面积核实工作,加强与财政、组织、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协作,强化对非补贴对象的筛查;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规范基础数据,及时共享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退耕还林、非农业征(占)耕地、占补平衡、撂荒耕地、各类农作物面积等相关数据,据实扣减不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确保补贴面积核实信息真实准确,严禁虚报、重报、漏报等现象发生。由县X牵头X,并邀请自然资源、统计等部门参与补贴相关数据审X(街道)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取5—X个农户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要及X重新核实、公示,并在“一卡通”系统中进行修X(街道)补贴面积大于自然资源部门公布的最新国土变更调查耕地面积X(街道)要倒查补贴面积情况并书面说明原因。补贴面积抽查审核工作须在X年5月X日前完X(街道)于X年5月X日前报面积函和核实后的《凤山县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表》(详见附件1、附件3)至县XX(删除)。
(八)按程序报审和批复。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下达资金用于测算全县补贴标准,并X制定补贴资金X配方X审定。补贴X审核后,县X要XX(街道)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拨付申请进行书面批X(街道)同时在“一卡通”系统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九)及时发放补贴资金。“一卡通”账户。X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力争在X年6月X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上。
(十)完善档案管理。县XX(街道)要收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X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正式文件和图片资料(以村为基本单位),经村委会盖章以及具体经办人和核实人签字的各村X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级项目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X配请示及批复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二、责任X工
(二)县X。牵头X制定年度补贴项目X;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X析,测算补贴标准,X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X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X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X。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县X制定年度X审批;配合县X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三、实施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加强信息公开。要加强信息公开,按照职责X工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做好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加强政策解读。
(三)加强政策宣传。县XXX(街道)要准确把X站、明白纸、广播电视、喇叭广播、微信、短信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重点宣传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引导享受补贴农民主动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要设立并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要认真做好信访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农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加强资金监管。要持续加强监管和指导,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防“跑冒滴漏”,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经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强大数据核实比对,将申报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实际耕地面积等进行横向对比;将上下年度间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等进行纵向对比,相互验证。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飞测等现代化手段,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材料报送要求
X,邮箱:
附件:1.凤山县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表
2.凤山县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村级)
3.凤山县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乡级)
附件1
凤山县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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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
组(屯)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信用社账号(一卡通) |
确权登记面积(原计税面积) |
核减面积 (亩) |
补贴面积(亩) |
农户签字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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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征地、改为农业设施、养殖、附属用地 |
撂荒、退耕、林果、种桑、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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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村民小组长签字:
附件2
凤山县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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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组别 |
户数 (户数) |
确权登记面积(原计税面积) |
核减面积 (亩) |
补贴面积(亩) |
备注 (核减的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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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征地、改为农业设施、养殖、附属用地 |
撂荒、退耕、林果、种桑、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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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村民委员会 时间: 年 月 日
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附件3
凤山县X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乡级)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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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
户数 (户数) |
确权登记面积 (原计税面积) |
核减面积 (亩) |
补贴面积(亩) |
备注 (核减的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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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征地、改为农业设施、养殖、附属用地 |
撂荒、退耕、林果、种桑、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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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