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3-24
X委托,本单位将在 鄞州区国X( ***omX/YZPRESystem/ ) 对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 3间商铺 进行公开竞价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YZ-CQFW ( X ) - X
二、标的概况:
子标的 1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 X 、 X 、 X 、 X 号( 2 号楼 1-2 )
权证相关信息 | 浙( X )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 X 号 | ||
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 X 、 X 、 X 、 X 号( 2 号楼 1-2 ) | ||
建筑面积( m 2 ) | X.X | 房屋用途 | 商业 |
出租方 | 宁X | 出租期限 | 3 年 |
免租期 | 3 个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包含在租赁期内 |
房屋现状 | 空置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交易底价 | 年租金 X X / 年 | 加价幅度 | X X / 年或 X X / 年的X数倍 |
子标的 2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 X 、 X 号( 1 号楼 1-4 )
权证相关信息 | 浙( X )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 X 号 | ||
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 X 、 X 号( 1 号楼 1-4 ) | ||
建筑面积( m 2 ) | X.X | 房屋用途 | 商业 |
出租方 | 宁X | 出租期限 | 3 年 |
免租期 | 3 个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包含在租赁期内 |
房屋现状 | 空置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交易底价 | 年租金 X X / 年 | 加价幅度 | X X / 年或 X X / 年的X数倍 |
子标的 3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 X 、 X 号( 1 号楼 1-3 )
权证相关信息 | 浙( X )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 X 号 | ||
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 X 、 X 号( 1 号楼 1-3 ) | ||
建筑面积( m 2 ) | X.X | 房屋用途 | 商业 |
出租方 | 宁X | 出租期限 | 3 年 |
免租期 | 3 个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包含在租赁期内 |
房屋现状 | 空置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交易底价 | 年租金 X X / 年 | 加价幅度 | X X / 年或 X X / 年的X数倍 |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 房屋禁止用于下列经营活动:
①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等其他经营活动;
③违反浙委办传﹝ X ﹞ 8 号文件精神开设会所;
④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⑤租赁房屋“三合一”使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等;
⑥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采用停水、停电等相应措施,且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2 )支付方式:采用X期支付形式,租金为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 3 )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额:租赁期内最后一年度年租金的 3 个月租金。
( 4 )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用、卫生费X费以及其他与房屋使用相关的税金或费用等费用自免租期开始之日起由承租方承担。申租方在竞价中应充X考虑该项费用,不得以此为由拒签《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或拒付价款。
( 5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进行转租或部X转租。
( 6 )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临时工改商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X不做任何承诺,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出租方交付的租赁房屋不适格。
( 7 )承租方需自行协调与民众、物业、街道等多方关系,确保后续能顺利运营。如非产权方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使用该房屋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责任。
( 8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维修养护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同时承租方必须保持房屋X体结构不受破坏,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赔偿损失,且出租方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关系。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装修和搭建临时建筑物,经出租方同意装修和搭建的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时,承租方添置的活动物品、设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除出租方要求拆除的不动产部X(该拆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外,其他部X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
( 9 )若租赁房屋涉及违章扩建或搭建,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指令及时拆除。如因承租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 X )承租方是租赁房屋用水、用电、用燃气等安全保障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次承租人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
( X )承租方应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噪音、废水、废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为此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的正常工作、生活。
( X )承租方须正常开展对外业务经营。若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正常对外经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X )承租方承诺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必要的屋面防水、消防管道安装、水电线路、排污管道的接线入户,若需对房屋进行电力增容或其他改造(包括增加、变更所有与该项目公共系统相连接的管道、线路、设备等)需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并遵守以下规定:
①承租方必须不晚于施工开始前 X 天自费准备并按出租方要求X提案的合适的图则和规格说明X的设计概要图则说明和计划配置、效果图(如需)等(以下合称 " 承租方方案 " )。
②承租方在得到X部门批准后,应尽快开X并迅速完成。凡是有噪音或污染的可能影响到相X,须在出租方发出X改通知之日起即刻完成X改。
③若发现承租方实施的实际情况与出租方批准之方案不符,不论在实施进行中或是结束后,出租方均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经批准之方案进行X改,相关X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X )出租方对承租方方案作出的审批,并不代表该方案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X部门进行报批。承X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及出租方书面批准前,对该房屋进行内部装修、X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X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前 , 已开始对该房屋进行内部装修、X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 , 承租方必须对X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X有关部门要求而进行的拆毁附加部X和改建的费用和开支。
( X )出租方如发现承租方提交之方案无法达到出租方认可之装修方案,承租方需在 X 日内修改方案,若该方案仍无法达到出租方认可之装修方案的,出租方保留发出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书面通知中规定之日期为本合同解除日。在此情况下,出租方应将于本合同解除后 X 天内承租方已支付之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无须就承租方已完成之装修(如有)作出任何补偿。
( X )出租方如发现承租方装修、再装修期间或装修、再装修结束后发现其装修实际情况与出租方批准之承租方方案不符,承租方须于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后 X 日内进行X改,若该方案仍无法达到出租方认可之装修的,出租方保留发出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书面通知中规定之日期为本合同解除日,在此情况下,出租方无须就承租方已完成之装修(如有)作出任何补偿。X改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在该房屋内开业。X改期间若设计装修期(如有)结束,则设计装修期外的X改期间承租方需按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 X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保持该房屋内部所有的装修、设施、装配和所有添加物(无论属于资产方、管理方或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内中央空调、出风、回风、风槽、地板、灰泥石膏、装饰、墙壁、天花板、门、窗、窗框、电力装置和配线、照明设施、消防报警器和消防用品、所有电缆导管、水管等,处于良好的、清洁的状态,承租方并须按资产方或管理方的要求在租赁期内不时自费对该房屋及其设施进行适当修理、维护、粉刷和维修。该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 X )标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展示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时的依据,承租方不得以交付时房屋现场现状与展示照片不符等原因放弃成交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标的的外观、结构、实际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包含可以搬迁X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X、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申租方应自行考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申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租赁期间,不得改造房屋主体结构,相关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安装、维修等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 X )公开竞价结束后,预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届满后 5X签署《成交确认书》。预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交易保证金不X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竞价中预成交人及出租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X有权进一步追究预成交人的责任,且不得参与本标的的后续竞价活动。
( X )申租方报名成功即视为明确知晓承租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信息,其中登记用途为批发X售用地 / 菜场。申租方成为成交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房屋质量瑕疵、实际用途与登记用途不一致或其他类似理由等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 X )其他约定详见《拟签署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X )申租方在竞价X络竞价须知》(试行)。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申租方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X所有。
四、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X
评估基准日: X 年 X 月 X 日
评估报告文号: 公评报字[ X ]第 X 号
五、申租方资格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2 )申租方未X( ***行人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X 年 4 月 8 日在信用中国XX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需在资格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查询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前对成交人进行查询,如成交人不符合要求的,则交易终止,成交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3 )竞买人未被列入最新鄞州区区属企业租金欠租情况统计表(以鄞X区属企业租金欠租情况统计表为准) 。
( 4 )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前审 的方式。申购方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入 鄞州区国X( ***omX/YZPRESystem/ ) 报名并携带资格审查资料至宁波X【鄞州区蕙X对面)鄞州区X五楼 X 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X络竞价活动。
享有优先权的申租方应在报名成功后将X,由于未X络竞价中的无法行使优先权的,X无关。
资格审查资料:
( 1 )若为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审查申请函 (格式见鄞州区国X “常用范本下载”)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非法人组织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 2 )若为自然人:X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七、公告期限
本次交易公告时间: X 年 3 月 X 日至 X 年 4 月 8 日下午 XX (北京时间)。
八、交易方式
X络竞价方式,申租方应在公告期限内通过鄞州区国X( ***omX/YZPRESystem/ )进行报名登记,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报名成功后可参与公开竞价。
公开竞价时间: X 年 4 月 9 日上午 XX (北京时间)。
产权交易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 2 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租方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 1 个符合条件的申租方的,按公告交易底价与申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原设定的其他交易条件不得进行调X。
九、交易保证金
( 1 )交易保证金:
子标的序号 | 子标的名称 | 交易保证金金额(X) |
1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 X 、 X 、 X 、 X 号( 2 号楼 1-2 ) | X |
2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 X 、 X 号( 1 号楼 1-4 ) | X |
3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 X 、 X 号( 1 号楼 1-3 ) | X |
交纳截止时间: X 年 4 月 8 日下午 XX (北京时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宁波X
收款账号: X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X行
申租方应在交纳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
( 2 )交易保证金退还遵循如下原则:
1 、申租方未被确定为预竞得人,在公开竞价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2 、申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退出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开竞价或竞价失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3 、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过 X 天的)或终止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不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止事项的申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4 、申租方被确定为成交人,在双方签署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或首期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 3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 、申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相关方损失的;
2 、申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 、申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 、申租方在公开竞价过程中违反约定公开竞价规则,扰乱公开竞价秩序的;
5 、标的展示期间,不遵守规定的,扰乱展示活动,破坏标的的;
6 、申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7 、申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标的展示时间及地址:X4 月 7 日下午 XX 至下午 XX (北京时间),详见标的坐落位置(展示地点)。X进行登记。
十一、交易服务费
预成交人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届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宁波X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首年月租金的一半计取,超过 7.5 X的,按 7.5 X计。
十二、联系电话: X-X 、 X
宁波X
业务联系人:X神芝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前往X( ***g.com/web/home )或鄞州区国X( ***omX/YZPRESystem/ )查阅。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