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市政房地产建筑 湖北 2025-11-26
各潜在投标人:Xp>现对“秭归县医疗X(县域医共体XXX)”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4)款“小微企业价格优惠”修改为“投标人拟投本项目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X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X的X%作为其价格X”。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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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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