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湖北 2025-11-26
| 项目编号 | GRXHBX |
| 项目名称 | 宣X星光大道8号1幢1楼X号等2户房屋 |
| 转让底价 | X.XX |
| 挂牌日期 | X-X-X |
| 挂牌截止日期 | X-X-X |
| 资产概述 | 标的位于宣X星光大道8号 |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宣恩县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对转让标的进行详尽的现场勘察(现场踏勘联系人:X电话X),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X调查和了解,踏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已存在的标的物历史沿革、过户政策和存在或即将产生的各类型瑕疵等,对受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X的认识,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予以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不得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X(X”)进行追责和索赔。 2、根据不动产权证(鄂(X)宣恩县不动产权第X号)记载,该房地产权利人为X国有资产X);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用途为商业,共有宗地面积为X.9㎡,总层数为两层,房屋建筑面积为X.X㎡,结构为钢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X年X月X日止。 3、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立勤资评报字[X]第X号)显示:截正至评估基准日时不涉及抵押、担保。至评估基准日,房屋为空置,简单装修,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明显不均匀沉降,墙体无倾斜变形;楼地面平X完好,无空鼓、裂缝、起砂;门窗完X灵活,上下水管道通畅。 4、本次处置范围的房地产为鄂(X)宣恩县不动产权第X号证载房地产,共2层,建筑面积X.X平方米,根据现场查勘,房屋建筑物实际为三层,第三层为加建部X,未登记。 |
| 不动产 | |
| 地址 | 标的位于宣X星光大道8号 |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房产证号 | 鄂(X)宣恩县不动产权第X号 |
| 建筑面积 | X.X(平方米)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
| 挂牌起始日期 | X-X-X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X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X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XX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X(X”)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XX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X——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成交价款直缴国库,并提供有效的缴款凭证。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X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立勤资评报字[X]第X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相关资料予以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转、受让双方产生的所有税、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过户前若标的资产存在尚未缴清的物业费、水电气等费用的,由转让方承担。 5、本次交易转让方及受让方双X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收费比例X本项目若协议成交,转让方及受让方交易服务费X别为成交金额的0.X%,若竞价成交,X别为成交金额的2%)。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X) | X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XX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经批准后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全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X——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X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全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X——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未竞得出、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X——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X——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X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X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X的经济损失X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产权交X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订实物资产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X,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X国有资产X) |
| 估值机构 | X |
| 评估基准日 | X-X-X |
| 评估值(X) | X.X |
| 公示附件 | 6.评估报告(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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