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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通知及公告
端途强清字第6号
X根据申请XX场X申请,X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东晟律师事X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接手本清算案件后,清算组通过在全国企业XX址:https:/ /pccz.court. gov.cn/pcajxxw/index/xxwsy),与社保部门、税务部门调查核实,确认截至X年X月X共有在册职工0人,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X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以上统称“职工、社保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0X。
综上,清X法》《X强制清算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对X职工、社保债权进行最终公示:
经清算组调X共有在册职工0人,截止X年X月X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X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的总额X人民币0X。公示日期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职工在公 示期满前对职工、社保债权有任何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向清算组提出 书面异议,要求清算组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清算组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予以再次复核并答复,如清算组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在收到清算 组书面X提起诉讼。逾期未 提出书面异议,或不予更正后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的公示无任何异 议。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
清算组联系方式:龚律师X XXXX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