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浙江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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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X)浙X破5号之一
X年X月X日,X的申请,裁定X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管理人已X的破产费用XX,后续还会发生注销费、诉讼费等破产费用,现债务人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X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申请X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X七条之规定,本院于X年X月X日裁定X破产并X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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