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重庆 2026-10-06
公 告
(X)渝X破X号
X年X月X日,本院作出(X)渝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重庆X的破产清算申请。X年X月X日指定重庆X管X公司的债权人应在X管理人X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地址:X3号联系人:X,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X的债务人或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X年X月X日X时XX在重庆破产法庭第四审判庭(办公地址:X3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所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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