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装修垃圾管理制度征求意见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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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装修垃圾管理制度征求意见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江苏   2026-09-30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装修垃圾管理制度征求意见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为进一步X装饰装修垃圾产生、归集、运输、处置全流程管理,深化“X”建设成效,推动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维护良X容和环境卫生,X实际,拟制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X装饰装修垃圾(以下简称“装修垃圾”)产生、归集、运输、处置全流程管理,深化“X”建设成效,推动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X容和环境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XX容和环境卫XX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X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XX内住宅房屋、X商铺、小型改造工装项目等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处置场所运营单位等相关主体。

    本制度所称装修垃圾,是指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砖瓦、混凝土碎块、砂石、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塑料、包装纸等一般固体废弃物;不含废油漆桶、废涂料、固化剂等有毒有害废弃物。

    第三条 管理原则

    装修垃圾管理坚持谁产生、谁付费、谁负责。落实“源头申报、X类投放、规范运输、定点处置”管理X引导、属地负责、全程监管的原则,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第四条 部门职责

    XX:X域内装修垃圾管理和督导工作、运输企业备案管理、日常巡查、行政执法。统筹装修垃圾转运点、资源化处置场所建设和调度。X施工环节源头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设置规范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引导业主X类投放、合规清运处置。

    XX:按照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造成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X综合X:负责监管物业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欺诈、违规加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XX:依法严厉打击与装修垃圾有关的犯罪行为。

    X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X、X商铺、X小巷等应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划定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并做好日常管理。

    第二章 收集运输体系

    第五条 X类收集投放标准

    1.硬质渣土类:砖块、瓷砖、水泥、砂石、石膏块,密封编织袋打包,防止扬尘渗漏。

    2.轻质可燃类:木板、龙骨、塑料、泡沫、纸箱,捆扎单独堆放,不得与砖石混装。

    3.危险废弃物:油漆、防水涂料、玻璃胶、稀料空桶等,设专用密闭收集箱单独存放,由具有处理危废资质单位定期收运,禁止混入装修垃圾。

    第六条 运输企业备案准入制度

    1.装修垃圾运输实行准入管理制度,由运输XX管理综合监察大队提出备案申请。

    2.运输车辆由运输单位自行购置,证照齐全,年检有效。车辆需进行统一编号,安装密闭装置X,车厢喷印企业名称。

    3.为保障群众装修垃圾处置需求X统筹XX环卫保洁企业,提供兜底装修垃圾运输服务。兜底机X场补充手段,X场化运输企业开展经营活动,X场公平竞争。

    第七条 运输管控要求

    1.运输实行“电子联单”管理,一车一码,载明装修垃圾种类、数量、移出地、运输车辆、接收地等信息。

    2.装修垃圾运输按照城管部门核定的时间、X线、目的地清运,保持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

    3.车辆在运输装修垃圾的过程中,严禁中途擅自倾倒、抛撒或改变处置场所。

    第三章 处理处置体系

    第八条 堆放点设置与管理

    1.新建X,应在规划建设时同步配套设置满足需求的装修垃圾堆放点,X一并投入使用。

    2.X、X商铺、公共建X办事处统一规划设置装修垃圾集中收运点。如果受场地限制可采用密闭勾臂垃圾箱替代固定堆场,定期更换清运。

    3.堆放点要求硬化地面、封闭围挡、防尘覆盖、设置醒目的标识标志,场地内宜设置XX、X类垃X。严禁在X、X、安全出口设置堆放点,确保消防畅通。

    第九条 处置终端与资源化管理

    1.装修垃圾应当交由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处置。

    2.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当查验“电子联单”,建立进厂、生产、出料完X台账。

    3.对进场装修垃圾X拣X类,砖石、混凝土等可利用的的进行再加工。木料、泡沫、塑料等X拣后协同处置。油漆涂料、胶黏剂等单独移交危废单位处置。

    4、生产全过程配套除尘、抑尘设施,落实环保要求。

    第四章 监管机制及法律责任

    第十条 建立常态化联动执法机制。城管部门牵头公安、生态环境、X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第十一条装修垃圾行政处罚事项管罚X离。装修垃圾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职责X离,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第十二条 行政拘留协作机制。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装修垃圾造成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各监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及时固定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第十三条 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装修垃圾的,X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的,X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如当事人逾期未X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XX管理部门实施代履行,X环卫保洁单位开展清理处置,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 解释权

    第十六条 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有关装修垃圾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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