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6-09-28
根据《X物业管理条例》、《X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有序X维修资金续筹工作的相关事宜,起草了《X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X项维修资金续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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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 X月X日
附件:
X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X物业管理条例》、《X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苏建规字〔X〕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当业主X户账面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百X之三十时,应当依法及时续筹。为规范有序X维修资金续筹工作,明确各方职责,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续筹条件
X业主X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 X%,启动维修资金续筹。
二、续筹实施主体
1、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续筹工作实施主体。
2、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X牵头推进续筹相关工作。
续筹方式和方案由实施主体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续筹工作,参照需续筹住宅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三、续筹流程
1、启动提示:X户余额不足首期 X%,由住宅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向续筹实施主体提出告知。
2、方案制定:续筹实施主体拟定续筹标准、缴交方式、时限、资金来源等续筹方案具体内容,并负责续筹方X公告栏、单X门口、业主X群X的巡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材料留存影像资料,收集业主意见并修改完善方案。
3、业主表决:组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表决结果公示。
4、收缴资金:实施主体负责开设收款专用账户,收缴各业主补交的资金,续筹总资金全部收缴完成后统一缴X住宅维修资金专户。
5、入账归档:实施主体将续筹资金的明细台账资料报维修资金代X,相关续筹工作的全套材料自行保存。
四、工作要求
1X、各属地人民政府应加强续筹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提高业主对维修资金性质、用途和续筹必要性的认识。
2、续筹实施主体应定期公布维修资金筹集情况,接受业主监督。业主不续交维修资金的,续筹实施主体应督促其限期交纳。
3、业主是续筹工作的责任人,应依法履行续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续筹资金,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开展续筹工作。
该实施方案为暂行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上级部门出台新规定,按新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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