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10-08
| 公开时间:6X钟前 | 公X管理人 | |
要求债务人的出资人补缴出资通知书
(X)思破管字第6号之一
陈孟兴、陈孟桂:
X根据徐明芳的申请,作出(X)闽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XX审理X作出(X)闽X破X号决定书,并指定X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陈孟兴作X的股东,认缴出资额X人民币XX,陈孟桂作X的股东,认缴出资额X人民币1X,合计认缴出资额为XX,认缴方式X货币出资,认缴期限至X年X月X日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X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现通知你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X日内,向本管理人联系并缴纳未缴出资(开户名X管理人;开户银X莆田X行营业部营业室;账号: X)。如有实缴出资的,请提供相关凭证供管理人核查。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你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X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X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