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豫1325破18号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用-民事裁定书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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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豫1325破18号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用-民事裁定书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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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用-民事裁定书

    公开时间:XX钟前

    XX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X)豫 X 破 X 号

    XX中级人民法院于 X 年 8 月 4 日作出(X)

    豫 X 破申 X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王X桂对被申请

    XX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X 年

    8 月 X 日X人民法院审理。本院于 X 年 8 月 X 日

    选定河南大为X破产管

    理人,王红梅为管理人负责人。

    X债权人在收到债权申报

    通知后及时申报了债权,管理人也将债权申报情况进行了核对,

    并编制了债权表。管理人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核查,经核查,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王X桂等 2

    户债权人的债权无异议。

    本院认X根据债权人会议核查的情况,债务人、债权人对

    于王X桂等 2 户债权人的债权均无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王X桂等 2 户债权人的债权(详见无异议债权表)。

    - 1 -- 2 -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张 松 哲

    审 判

    员

    刘

    蔚

    审 判

    员

    刘 晓 萌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王 玉 雪

    附:无异议债权表。- 3 -

    XX公司无异议债权表

    单位:人民币X

    序

    号

    债权人姓名

    债权性质

    确认金额

    备

    注

    1

    X

    普通债权

    X,X.4

    劣后债权

    X,X

    2

    王X桂

    普通债权

    X,X.X

    合计

    1,X,X.X

    附件

    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用-民事裁定书 (3).pdf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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