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能源 浙江 2026-09-30
X
公告
(X)浙 X 破 X 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浙X的申请于X年X月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上海功承瀛泰XX的债权人应在X年X月X日前,向管理人 X债权,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XX或其债务人财产线索的,可向管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X年X月X 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说明会)。 具体会议地点、方式、参会流程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说明会)。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 系 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X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