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科技文教旅游 河南 2026-09-30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公 告
X年X裁定受X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 X年 X月X日指定河南大法律师事X管理人,徐海洲为管理人负责X的债权人应在 X年 X月 X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X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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