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 河南 2026-09-22
X破产清算
债权申报公告
X作出(X)豫X破申X进行破产清算。
X作出(X)豫X破X号决定书,指定河南X破产管理人。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内容
请各债权人于X年X月X日(含当日)前按《债权申报指引》(详见附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以便管理人尽快进行审查,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承担额外费用、影响债权的认定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XXX应在上述债权申报期内向管理人以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补充债权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债权申报材料,管理人有权在编制债权表时不予以登记。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收件电话:X(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X-X:X,下午X:X-X:X)
邮寄地址:X/span>
收件人:X司破产管理人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谢X询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四、债权申报登记负责主体
管理人是负责本次债权申报和审X、X人民法院等其他主体进行债权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
五、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1.在破产清算期间已向管理人进行申报的债权,无需重复提供材料,如所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仅需就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前一日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向管理人进行补充申报。
2.在法院与管理人确认公布的债权申报期间内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配前补充申报;但已进行X配的不再进行补充X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费用标准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减半计算)。未依照规定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3.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X管理人所有。
特此通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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