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出版印刷,网络通讯计算机,科技文教旅游 四川 2026-09-29
X全部印章及证照
遗失作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规定,管理人应当履行接管公章、营业执照的职X的公章、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特声明作废,若有使用前述印章、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X管理人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