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贺州市雪茄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X雪茄烟X售X规划》(贺烟法〔X〕2号)经依法制定,现予以发布,本规划自X年X月X日起施行。《X雪茄烟X售点设置数量规划表(X年版)》适用于X年X月X日X点(X:X:X)以后提交的烟草专卖X售许可证(许可范围仅为“雪茄烟本店X售”)申请事项审查。 广西壮XXXX年X月X日 X雪茄烟X售X规划贺烟法〔X〕2号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规范雪茄烟XX场经营秩序,进一步优化雪茄烟X,促进X场健康发展,加强烟草专卖X售许可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X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X〕X号)、《完善烟草专卖X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国烟法〔X〕X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X雪茄X场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适用XX域范围内雪茄烟XX管理。第三条 本规划所称雪茄烟X售点是指仅申请雪茄烟本店经营并依法取得烟草专卖X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单独从事雪茄烟专营业务的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非雪茄烟X售点不适用本规X管理,应适用现行《X烟草制品X售X规划》或现行《广西壮X电子烟X售X规划X管理。在实行总量X域内,雪茄烟X售点与烟草制品X售点、电子烟X售点总量X别独立计算,并不互为实地核查距离的参照点。第四条 雪茄烟X售点许可范围仅为雪茄烟本店X售,不包含卷烟本店X售、电子烟产品本店X售、消费类烟丝本店X售。雪茄烟X售点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增加卷烟、消费类烟丝本店X售的,应当符合现行《X烟草制品X售X规划》;变更为电子烟产品本店X售的,应当符合《广西壮X电子烟X售X规划》。一个经营场所已经X了烟草专卖X售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审批X其他烟草专卖X售许可证。第五条 X雪茄烟X售点设置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X场导向、未成年人保护、控烟履约、信赖保护的原则。第六条 雪茄烟X实行总量控制与动态调X相结合模式。雪茄X域内X售点数量达到总量上限时,按照“退一进一”原则X。XXXX场需求、X场状态变化、人口变化、交通状况、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消费行为习X化程度等因素,综合X(X)雪茄烟X数量(详见附件)。XX不定X雪茄烟XX域及其X售点数量进行评估,XX站向社会公告后实施。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设置雪茄烟X售点:(一)经营场所X(X城)X域且X内部或与其X口距离不足X米的;经营场XX域X域且X内部或与其X口距离不足X米的。(二)经营场所X(X城)X域且处于幼儿园内部或与其X口距离不足X米的;经营场XX域X域且处于幼儿园内部或与其X口距离不足X米的。(三)经营场所属于生产、经营、存储化肥、化工、农药等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的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雪茄烟的。(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X规定的其他不予许可的情形。第八条 《X雪茄烟X售点设置数量规划表》所称的X售点设置数量是指X域能够设置的X售点数量,包括现已设置的X售点数量。第九条 X、幼儿园周围的测量标准,“X(X城)X域”“X域”“X域”划X,固定经营场所条件等技术性、程序性要求,参照现行有效的《X烟草制品X售X规划》《X烟草制品X售点固定经营场所条件规定》执行。第十条 本规划所称X”是指普通中小学、X、XX;“幼儿园”是指经行政审批部门核准许可具备学龄前教育资质的教育机构,不含幼儿看护点、学前看护点、学前服务点等类似幼儿托管的场所。“X口”不包含专用教X、X、X、X、X、X,以及长年关闭的边门等学生不能正常通X。第十一条 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本规划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第十三条 本规划XX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规划自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为X年。 附件:X雪茄烟X售点设置数量规划表(X年版) 附X雪茄烟X售点设置数量规划表(X年版)所X域雪茄烟X售X规划数量(个)X、X2X1富川瑶X1X1合 计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