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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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X)闽X破X号
X根据国家税务X的申请,于X年X月X日裁定受X破X随机摇号指定X担X的管理人。本案由审判员王小清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陈慧珍、审判员姚雅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官助理陈进宝,书记员刘龙光。你(你单位)应于X年X月X日下午6时X管理人〔通讯地址:X联系人:X烨含,联系电话:X(柯)、X(刘)〕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X配不再对你(你单位)补充X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你单位)承担。 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X年X月X日9时XX以书面形式(如有变更提前三日通知)召开。会议其他事项管理人 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 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债权人系 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 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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