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 2.1X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X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X政行XX除外)甲级资质;或工X政X )专业甲级资质及工X政行XX)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负责人 要求 : 3.1 X政设计项目负责人:XX) 执业资格或 XX师(给水排水)资格 或 X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4 、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XX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XX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X公开发布,并提供企业及项目XX页打印件或截图。 5 、根据《X住X建设厅关X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X〔 X〕X号的要求,X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X ”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信誉要求:自 X 年X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X ”、“X建筑X ”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未被列X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