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中X关于开X第三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的通知》(闽中医药函〔X〕X号)要求,X卫健X范围内组织开展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申报遴选工作,经审核,X拟确认X第三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X年X月X日-X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X卫健委老龄中医科反映情况。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X-X
通讯地址:X2X,X卫健委老龄中医科。
邮 编:X
附件:X第三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
X卫生健康委员会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