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上海 2026-10-01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职工债权公示
X年X作出(X)沪X破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X(以下简称“亨涛实业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X年X作出决定书,指定上海融孚律师事X管理人。
X年XX职工X共欠付X名职工债权人,包括工资、解除合同补偿金等总计5,X,X.XX。详X职工债权公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职工对职工债权表记载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之日起X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相关的书面材料,要求管理人予以更正(地址:X受理涉劳动争议破产衍生诉讼指定管辖的通知》,职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X提起诉讼。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管理人所确认的职工债权表。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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