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出版印刷 河南 2026-09-24
关于限期移交印章、账簿等资料并履行配合义务的告知书
一、案件基本情况
X作出(X)豫X破申X号民事裁定,受X对四季易购公司的破产X批准,指XX人民法院审理本案X作出(X)豫X破8号决定,指定北京达略(南阳X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履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管理和处X债务人财产等职责。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已通过多种方式与各被告知人联系,但至今未取得有效X的任何印章、证照、账簿、会计凭证等资料。为保证破产程序依法推进、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特依法向各被告知人告知如下事项。
二、各被告知人的法定义务
(一)"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的法定配合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X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指X决定,可以包括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l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l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l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股东的出资与如实说明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X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各股东应如实说明各自出资及实缴情况,对未实缴部X依法负有补缴义务。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管理人接管,不X财产、印章、账册、文书,不得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
三、限期移交的具体要求
请各被告知人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X日内,持本人X件至管理人处X移交,或与管理人预约移交事宜:
联系地址:Xpan>联系人:X系电话:X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X—X:X,X:X—X:X
需要移交的资料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印章类: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2)证照类: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各类许可证;(3)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4)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及附件;(5)报表类:历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6)电子数据类:会计电算化账套、电子文档、财务XX权限及密码、税控盘、银行U盾;(7)合同文书类:各类合同、协议;(8)人事类:劳动合同、工资X与社保记录;(9)财产类:货架等存货、设备、固定资产台账、权属证书;(X)银行税务类:银行开户及账户信息、对账单、纳税申报资料;(X)其他与债务人财产、经营、负债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拒不履行配合义务、拒不移交资料的法律后果
为便于各被告知人充X知悉后果,管理人现明确告知下列法律责任:
(一)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债务人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X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X提交或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及职工工X同样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二)裁定限期移交与强制执行。
(三)拘传与列席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有义务列席债权X传唤无X可以拘传并处以罚款;拒不陈述、回答或X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四)拘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九X许X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
(五)民事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放弃债权等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X、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伪X、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X以上二十X以下罚金。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涉嫌犯罪的,管理人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风险。
(八)对未缴出资股东的追缴。各股东未实缴的认缴出资已依法加速到期,管理人将依法催缴;逾X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追缴所得归入债务人财产清偿全体债权人。
(九)报告与追偿。管理人将把各被告知人拒X及债权人会议,由此增加的破产费用、造成的财产损失,管理人将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五、其他事项
各被告知人对本告知书所涉义务或移交范围有异议的,或者存在不可抗力、客观障碍等无法按时履行的特殊情况的,应于期限内书面说明理由并附相应证据,管理人将依法审查处理;口头提出或逾期提出的异议,不影响义务的履行与上述法律后果的适用。
因各被告知人暂无法联系,本告知书同时通过全国企业X予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法定期限即视为送达,视为送达不免除任何义务,亦不影响法律后果的适用。
各被告知人应如实陈X的询问,不得作虚假陈述;主动配合、及时X处理时将如实反映其配合情况。
本告知书不构成对管理人权利及各被告知人义务的充X列举,管理人保留依据法律赋予的其他职权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特此告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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