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市政房地产建筑 福建 202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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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案无异议债权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于X年X月X日X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截至债权申报期满,共有4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总计X.1X。经管理人审查,认定债权人国家税务X、国家税务X的债权共2户4笔,认定债权总金额为X.XX,其中税款债权共1笔,金额为X.XX,普通债权共1笔,金额为X.XX;劣后债权共2笔,金额为XX。
现将本案无异议债权以公告形式向债务人及债权人披露,如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或在债权人会X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X报告,提请确认无异议债权。
特此公告。
X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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