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新源县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X)废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新源县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X)(项目标段编号X),于X年X月X日XX在伊犁州公共X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评标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作废标处理。另本项目择期重新招标,请各投标单位关注伊犁州公X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草原工作站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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