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5-18
黄建波:
因你 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潘火街道东方丽都小区X幢X号X室 的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于X 年5 月X 日已将你 的户口迁至潘火路X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本所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X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X提起行政诉讼。
宁XX潘火派出所
X年X月X日
联系地址:X="text-align: right; text-indent: 2em">联系人:X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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