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X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X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业绩要求: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X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X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X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5.其他要求: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