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海南 2025-12-31
关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X“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工业X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批前公示。
一、总平面图变更内容
1、土地证调X
2、场地总用地面积调X。
3、X部调X,调X区域详见总平面蓝图。B组团调X区域对南侧厂区道路与西侧厂区道路进行调X,以满足新控规条件的要求,在B-1#单体南侧增加组团内部路,宽度为X米。以满足新组团的交通需求,取消B-2#、B-3#单体,调X为B1-X、B1-XA/B1-XB、B1-X、B1-X四栋单体。
4、绿化调X:北侧地块由于规划取消东侧规划道路,以及土地证向东扩展,空余出不规则形状空地。南侧地块绿化调X主要X为两个区域。其一为沿河区域因其土地证范围向东扩展,形成沿河长条形地块,目前规划为绿地;其二为B组团变更范围的组团绿地,其多为建筑单体之间的边缘绿地。调X后绿地率为7.X%≤X%,满足要求。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X,详见文本指标对比说明。
6、为详细说明各个单体的指标数据,除已建厂房组团(组团D、组团E、组团F)外,本次变更建筑物特征一览表详细说明各个单体的特征指标信息。规划许可证(发证时间为X年X月X日,许可证编号:建字第(X)澄建规建证第X号号)中的厂房组团,组团A、组团B、组团C、组团G、组团H、组团L、组团M均以各组团单体的形式报批。
7、取消次门卫室。
二、厂房单体变更
1、B组团取消B-2#、B-3#建筑单体,替换为B1-X、B1-XA/B1-XB、B1-X、B1-X四栋单体。
2、除已建建筑(组团D、组团E、组团F、1#宿舍、主门卫室、1#机房、3#机房)外,本次变更厂房组团A、组团B(仅B-1#)、组团C、组团G、组团H、组团L、组团M单体建筑以及2#宿舍、3#宿舍、食堂、办公楼、4#机房的位置、层数、轮廓均不改变,面积均按新规范重新核对单体面积。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工规证变更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X5年X月X日至X6年1月6日);公示地址:X商X公众号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
X5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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