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四川 2025-12-29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X《关于印发〈四川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规〔X〕2号)要求,经备案托育机构自愿申报,X年X月X日、X年X月X日,朝天区X、朝X、朝X、朝X、朝天区X、朝天X、朝天区消防大队及区妇幼保健院等专家联合组成认定工作组,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收费、管理等进行审核查验,现将拟认定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普惠托位总数予以公示。
一、拟认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普惠托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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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机构名称 |
办托地址 |
机构 X类 |
核定普惠 托位总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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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X市 朝天区 |
广X朝天X |
广X市朝X中山街X号 |
公办托育 机构 |
托位数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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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X市朝X幼儿X) |
朝X幼儿园 |
公办托育 机构 |
托位数X个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5日。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名单和普惠托位总数有异议,请实名向广X市朝天区X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X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地址:X="text-indentX;">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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