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山西 2025-12-30
根据X厅关于开展X年家电和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预征集工作的通知》晋商流通便〔X〕X号文件精神,现将尧都区X年家电和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预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主体选取条件
1.参与主体注册地在尧都区域内,并自愿先行垫付活动补贴资金;
2.具备服务能力。家电销售主体需具备送装一体、旧机回收及售后保障能力,3C 数码销售主体需具备产品现场激活、故障排查等服务能力;参与主体需能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政策标准、悬挂统一标识。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诚信经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及第三方审计,配合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具有厂商品牌授权或代理授权;
5.门店应有视频监控设施,且具备保存视频六个月的条件,以备核查;
6.具备完善的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以备核查。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包括在临汾市辖区内消费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以 X年山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正式方案为准)
三、补贴品种
产品品类初步确定为,家电类:电视、电脑(含笔记本,不含组装机)、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空气能采暖机)、热水器(含壁挂炉);3C 数码类: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品类以 X年山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正式方案为准)
四、申报材料内容
1.申请表;
2.承诺书;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若设立多门店经营,则提供门店目录及各营业执照复印件(X店需与参与主体企业法人一致)或一照多址复印件;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截图;
6.提供厂商品牌授权或代理授权;
7.门头、经营、储存、视频监控截图、存储视频设备等照片。
8.提供X年度参与主体经营情况报告
五、相关要求
1.参与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2.参与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X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本次活动补贴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参与主体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X理,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4.参与活动的主体应公示价格(公示原价和国补后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发现参与主体利用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虚假折扣、价格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资格,按有关规定责令退还补贴、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X在活动开展期间可补充推荐符合条件的参与主体。参与主体入选后须主动配合服务机构及时完成技术对接,无法完成对接的企业取消资格。
6.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参与主体要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并将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X同步返还消费者补贴资格。如出现参与主体未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的情况,则视为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将取消参与主体活动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申报时间
因我区参与主体XX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求各参与主体X批进行上报。
第一批由临汾市X年在库限上企业、限下样本企业、准入库企业(已向统计部门提交入统材料)企业在公告发布日至X年1月9日前进行申报:
第二批由注册地在尧都区域内的销售主体在X年1月X日至1月X日前进行上报。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二份)并每页加盖公章,于征集公告发布所要求的时间内所携带材料原XX。
七、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资格。
联 系 人:X英翔
联系电话X-X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1号7号楼X室
特此公告
附件: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