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建春熙路街道社区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及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QDS-HW-X
三、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X.XX;
2、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新建春熙路街道社区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及标识标牌一批。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1)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X5年X月X日至X6年X月X日9X- XX,XX- XX(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X获取比选文件。
(2)技术服务费:文件售价XX/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注:供应商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携带: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介绍信有效期)、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将相应材料给代理机构留存。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介绍信有效期)、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报名表;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报名表(见附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2.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到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
3.报名的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的项目编号应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供应商名称、项目的编号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或将被作为无效处理(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外)。
现场购买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六、接收比选申请文件起止时间:X6年X月X日X:30X——X6年X月X日X:00X;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X6年X月X日X:00X(北京时间、以开标厅的时间显示为准)。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完好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文件。
七、比选地址:X="新宋体">武侯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4楼X室。
八、本项目采取公告方式邀请相关比选申X站(***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比 选 人:Xt>
地址:X江区梨花街9号
联系人:Xn>赵老师
联系电话:X-X
比选代理机构:X
通讯地址:X侯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4楼X室
联 系 人:张女士;联系电话:X-X 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