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X改方案》要求,我单位需完成第X项X改措施:“拆除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园区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外排管道;改造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运行并加强运维;定期对处理后的尾水进行检测,确保达标利用”任务。
我委已按照要求完成X改,根据《海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改工作办法》(琼环督字〔X〕9号),现将X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X改方案X改措施(序号X)X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