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海南 2025-12-31
乐府办规〔X〕2号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
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X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年X月X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X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X—X年)》(琼办发〔X〕X号)、《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改革若干措施》(琼科〔X〕X号)和《海南省科技创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X—X年)》(琼府办〔X〕X号)等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和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符合申报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失信主体”的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二章奖励扶持措施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对首次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省级政策扶持资金奖励外,一次性给予XX奖励;对有效期满后再次申报且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XX奖励;对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经X初审通过后向省科学技术厅推荐申报但最终未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申报费奖励3X。
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奖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申报获得“精英行动”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的,X别给予一次性奖励XX、XX、XX。对有效期满后再次通过认定的,X别给予XX、XX、XX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研发经费奖励。科研机构研发经费以年度科技统计表研发投入中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支出总额为准,经核定后按研发投入X%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每家科研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XX。
第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对入库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学技术厅认定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入库企业3X奖励。
第三章
第七条
第八条科研机构建立奖励。鼓励和支持XXXX、X、X、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对获批为国家级、省级科研机构的X别给予一次性XX、XX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添置、技术引进、人员培训与科研人员奖励等。
第九条科研机构奖励。对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县设立科研机构的,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每家科研单位XX奖励。(提供设立的科研机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工资、缴纳社保等)
第四章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第十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扶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扶持包括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奖励、产业科研项目扶持、获奖科研项目奖励、技术合同认定奖励和科普基地、科技示范基地扶持。
(一)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的新产品被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给予一次性XX研发奖励。
(二)产业科研项目扶持
鼓励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对开展省级(含)以上科技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在省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县财政按照省财政支持金额的1X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XX。
(三)获奖科研项目奖励
对上一年度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给予一次性不高于3X扶持;申报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奖项)的第一完成单位,X别按照一等奖XX/项,二等奖5X/项,三等奖3X/项给予奖励。
(四)技术合同认定奖励
经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系统认定,且在X登记认定的每一项技术合同(以交易额到账凭证为准),交易额XX至XX(不含)的,一次性给予XX/项的奖励;交易额在20X(含)至XX(不含)的,一次性给予1X/项的奖励;交易额在XX(含)至XX(不含)的,一次性给予2X/项的奖励;交易额在XX(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X/项的奖励。
(五)科普基地、科技示范基地扶持
获得省级(含)以上认定的科普基地,科普作用发挥明显并经县科协核定推荐(每年最多推荐5个),给予一次性5X的资金扶持;获得X认定的县级科技示范基地(每年最多不超过5个),且科技示范作用发挥明显的,给予一次性3X的资金扶持。(适用于当年度获得认定的科普基地和科技示范基地,需提供省级以上科普基地获批正式文件及基地名单、县科协科普基地认定通知、X科技示范基地认定通知等)
第五章申报审核
第十一条申报审核具体流程由X另行发布通知,通过
第十二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如实提交申报材料,X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呈报县
第十三条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产业链负责部门要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X,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申报主体在申报奖励扶持措施类别中X其他奖励政策的,不能重复申报;同一项目申报奖励扶持措施类别中,以最高奖项为奖励或补足奖励金额。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措施由县科工信
第十六条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年X月XX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的通知》(乐府办规〔X〕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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