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贵州 2025-12-31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XBKX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GX成都至遵义高速公路赤水(川黔界)至仁X两阶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质勘察监理)招标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XBKX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GX成都至遵义高速公路赤水(川黔界)至仁X两阶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质勘察监理)招标第RCSJ-2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X-X-X XX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招标文件PX页第一张附表后新增补充注意事项 | (3-4)既有道路检测费用(仅适用于RCSJ-1标段) 序号 项目 费用合计(X) 备注 (1) 桥涵技术状况检测 (2) 路面检测 (3) 路基边坡检测 (4) 机电设施检测 (5) 既有道路检测费用(合计) | 3-4)既有道路检测费用(仅适用于RCSJ-1标段) 序号 项目 费用合计(X) 备注 (1) 桥涵技术状况检测 (2) 路面检测 (3) 路基边坡检测 (4) 机电设施检测 (5) 既有道路检测费用(合计) 注:若取费单价未在本次招标文件中列出,则建议参考《贵X检测计价指南》(T/GZHTSX-X)中检测单价并按下浮X%计取。 | ||||||
| 2 | 3.2.4最高投标限价 | 注X.本项目设计费执行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设计费中标单价不予调X,勘察费用根据最终业主批复后的勘察设计大纲进行据实结算;专题费用及检测费用根据投标报价单价,据实核算。 | 注X.本项目设计费执行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设计费中标单价不予调X;勘察工作根据最终经业主组织评审确定后的地质勘察大纲开展,勘察费按X量据实结算;专题费用及检测费用根据投标报价单价,据实核算。 | ||||||
| 3 |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2)勘察费根据最终业主批复后的勘察设计大纲进行据实结算。 勘察费根据最终业主批复后的勘察设计大纲进行据实结算,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 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 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 (2)勘察工作根据最终经业主组织评审确定后的地质勘察大纲开展,勘察费按X量据实结算。 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 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一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二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三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 ||||||
| 4 | 4.1.6.8 | 4.1.6.8钻孔指机械地质钻孔,不包含螺纹钻、洛阳铲、小型钻机(背包钻机)等非机械地质钻孔方法。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测、定测验收后X地质勘察规范》(JTG CX-X)、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导意见(X年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造价控制的实施意见》(黔交建设〔X〕X 号)等要求编制初测线位(含同精度比较线)、定测路线各工点具体的勘察方案,说明详细的钻孔孔数及钻孔延米数量,经发包人组织咨询单位及特邀专家评审确定后作为初勘(详勘)验收及计量支付的依据。 (1)一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不得少于 X 延米;二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不得少于 X 延米;三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不得少于 X 延米 (2)勘察费根据最终业主批复后的勘察设计大纲进行据实结算。勘察费根据最终业主批复后的勘察设计大纲进行据实结算,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 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3)未达到评审确定的钻孔延米总数量X%,发包人将对未实施的钻孔数量进行扣减。 计算方式:未达到的钻孔数量按照延米进行扣减,钻孔单价为XX/米; (4)若发包人另行要求增加的钻孔,按照实际验收的延米数量进行计量,钻孔单价为XX/米。 | 4.1.6.8钻孔指机械地质钻孔,不包含螺纹钻、洛阳铲、小型钻机(背包钻机)等非机械地质钻孔方法。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测、定测验收后X地质勘察规范》(JTG CX-X)、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导意见(X年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造价控制的实施意见》(黔交建设〔X〕X 号)等要求编制初测线位(含同精度比较线)、定测路线各工点具体的勘察方案,说明详细的钻孔孔数及钻孔延米数量,经发包人组织咨询单位及特邀专家评审确定后作为初勘(详勘)验收的依据。 (1)一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 延米;二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 延米;三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 延米。 (2)根据最终经业主组织评审确定后的地质勘察大纲开展勘察工作,勘察费按X量据实结算。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一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二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三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3)若发包人另行要求增加的钻孔,按照实际验收的延米数量进行计量,钻孔单价为XX/米。 | ||||||
| 5 | 4.1.6.9 | 4.1.6.9 为加强公路桥X安全管理,根据交公路发[X]X 号文件的规X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公路桥X设计内容(达到文件规定的评估范围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按要求提供风险评估报告。由此产生的费用单独报价。 | 4.1.6.9 为加强公路桥X安全管理,根据交公路发[X]X 号文件的规X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公路桥X设计内容(达到文件规定的评估范围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按要求提供风险评估报告。 | ||||||
| 6 | X.1.1 | X.1.1 勘察费根据最终业主批复后的勘察设计大纲进行据实结算,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 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 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 X.1.1根据最终经业主组织评审确定后的地质勘察大纲开展勘察工作,勘察费按X量据实结算。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 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一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二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三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 ||||||
更正日期 : X-X-X
3、其他补充事宜
GX成都至遵义高速公路赤水(川黔界)至仁X两阶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质勘察监理)招标
第1号补遗书
按照《GX成都至遵义高速公路赤水(川黔界)至仁X两阶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质勘察监理)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发布第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X。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起阅读,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原文
修改为
(3-4)既有道路检测费用(仅适用于RCSJ-1标段)
序号
项目
费用合计(X)
备注
(1)
桥涵技术状况检测
(2)
路面检测
(3)
路基边坡检测
(4)
机电设施检测
(5)
既有道路检测费用(合计)
(3-4)既有道路检测费用(仅适用于RCSJ-1标段)
序号
项目
费用合计(X)
备注
(1)
桥涵技术状况检测
(2)
路面检测
(3)
路基边坡检测
(4)
机电设施检测
(5)
既有道路检测费用(合计)
注:若取费单价未在本次招标文件中列出,则建议参考《贵X检测计价指南》(T/GZHTSX-X)中检测单价并按下浮X%计取。
原文
修改为
3.2.4最高投标限价
注:1.本项目设计费执行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设计费中标单价不予调X,勘察费用根据最终业主批复后的勘察设计大纲进行据实结算;专题费用及检测费用根据投标报价单价,据实核算。
3.2.4最高投标限价
注:1.本项目设计费执行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设计费中标单价不予调X;勘察工作根据最终经业主组织评审确定后的地质勘察大纲开展,勘察费按X量据实结算;专题费用及检测费用根据投标报价单价,据实核算。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2)勘察费根据最终业主批复后的勘察设计大纲进行据实结算。
勘察费根据最终业主批复后的勘察设计大纲进行据实结算,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
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 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
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一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二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三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修改后改X
原文
修改为
4.1.6.8钻孔指机械地质钻孔,不包含螺纹钻、洛阳铲、小型钻机(背包钻机)等非机械地质钻孔方法。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测、定测验收后X地质勘察规范》(JTG CX-X)、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导意见(X年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造价控制的实施意见》(黔交建设〔X〕X 号)等要求编制初测线位(含同精度比较线)、定测路线各工点具体的勘察方案,说明详细的钻孔孔数及钻孔延米数量,经发包人组织咨询单位及特邀专家评审确定后作为初勘(详勘)验收及计量支付的依据。
计算方式:未达到的钻孔数量按照延米进行扣减,钻孔单价为XX/米;
(4)若发包人另行要求增加的钻孔,按照实际验收的延米数量进行计量,钻孔单价为XX/米。
4.1.6.8钻孔指机械地质钻孔,不包含螺纹钻、洛阳铲、小型钻机(背包钻机)等非机械地质钻孔方法。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测、定测验收后X地质勘察规范》(JTG CX-X)、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导意见(X年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造价控制的实施意见》(黔交建设〔X〕X 号)等要求编制初测线位(含同精度比较线)、定测路线各工点具体的勘察方案,说明详细的钻孔孔数及钻孔延米数量,经发包人组织咨询单位及特邀专家评审确定后作为初勘(详勘)验收的依据。
(1)一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 延米;二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 延米;三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 延米。
(2)根据最终经业主组织评审确定后的地质勘察大纲开展勘察工作,勘察费按X量据实结算。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一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二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三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3)若发包人另行要求增加的钻孔,按照实际验收的延米数量进行计量,钻孔单价为XX/米。
4.1.6.9 为加强公路桥X安全管理,根据交公路发[X]X 号文件的规X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公路桥X设计内容(达到文件规定的评估范围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按要求提供风险评估报告。由此产生的费用单独报价。
4.1.6.9 为加强公路桥X安全管理,根据交公路发[X]X 号文件的规X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公路桥X设计内容(达到文件规定的评估范围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按要求提供风险评估报告。
X.1.1 勘察费根据最终业主批复后的勘察设计大纲进行据实结算,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
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 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X.1.1根据最终经业主组织评审确定后的地质勘察大纲开展勘察工作,勘察费按X量据实结算。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量差调价”模式:
中标综合单价为唯一固定单价(已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责任、义务、风险与隐含费用);XX量(一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二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三标段两阶段钻探工作量X延米)相比,增减在±5%(含)以内时,按中标单价结算;增减超出±5%部X,增减幅度范围以外的部X按照XX/延米,进行增减合同额调X。
X公司
监督部门:贵X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X
日期:X年X月X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X公司
地址:Xspan>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机场路X2号楼
联 系 方 式: X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X
地址:Xspan>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东路联东U谷贵阳白云区科技创新产业园2号楼
联 系 方 式: 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