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X)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X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X投标),认可该X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X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X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X站(***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或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涵盖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X***q/companOpenMessage_view.actionX站核实。 3.3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3.3.1、X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无损检测服务验收业绩。 3.3.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若业绩合同为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X)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2)若业绩合同非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X) 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2) 与合同相关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3)与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3.3.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4证书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船级社(CCS、DNV、BV、 ABS、LR五大船级社其一均认可)颁发的无损检测证书,至少包括UT、RT、MT 、PT和PAUT五项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