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汉市嘉兴路一段3号,项目占地约X.X亩。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总建筑面积X.X㎡(本次报规1#厂房扩建部XX.X㎡、1#库房扩建部XX.X㎡)、容积率X.X、建筑系数X.X% 、绿地率X.0%。
该方案符合规划要求。现将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X6年1月7日—X6年1月X日)。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方案有异议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报广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1、公示地址:Xckground-color:#ffffff; line-heightX; marginX; text-alignX; text-indentX">2、联系地址:Xt-family:仿宋_GBX; font-sizeX">和规划雁江南路西四段3号)
3、联系电话X-X
附件:
项目方案总平面图.pdf
广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X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