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医疗卫生 四川 2026-06-25
根据国家X《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X令第2号)、《X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X令第3号)和雅安市定点医疗机构(X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经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申请,现将我县X年第四批4家申请解除(或中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机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自医药机构申请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之日起,下述机构不再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参保人员在这些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个人账户)将不予以支付。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解除(中止)时间 |
1 | 汉源灵真诊所 | 汉X滨湖大道三段X号 | X年6月X日 |
2 | 汉源县龙一药品X售连锁高氏大药房 | 汉X滨湖大道二段X号 | X年6月X日 |
3 | 汉源县康贝大药房淑君加盟连锁店 | 汉X康宁路X号 | X年6月X日 |
4 | 汉X民主村6组交通南路X号 | X年6月9日至X年X月9日中止 |
汉源县医疗X
X6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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