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X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厅办发〔X〕X号)精神,为充X发挥中央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按照支持对象尽量集中、避免过于X散的原则,拟遴选2家承担主体实施X氏县X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X年6月X日-X年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注册地在本县域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户)。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包含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
2、承担项目申请书
3、能够证明有承担项目的能力资料(近两年内服务合同、机械影像、项目拟投入人员、自筹能力证明材料)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符合条件者请携带相关材料到X氏县X报名,所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X联系电话X
X氏县X
X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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