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其它 江西 2026-06-2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沈兴明因保管不善,将赣(X)广信区不动产权第X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Xt>沈兴明
X6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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