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位于平山街道泰华路X后侧门道路出入口区域的2棵小叶榄仁,因长势茂密,严重遮挡通行视线,阻碍车辆、人员正常通行,且导致消防救援车辆无法顺利驶入、通行,形成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现惠州XX申请迁移该处城市树木,共2株,品种为“小叶榄仁”,胸径约X厘米,拟迁移至平山街道陈塘狮子潭桥瑞景湾旁空地,并由申请单位负责移栽成活及后续养护工作。
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现就上述迁移事项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电话等X反映。
特此公示。
公示期X年6月X日-X年7月1日
监督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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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城乡管理和X
X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