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将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意见 (如不同意,请注明理由)反馈至南宁市X综合项目科。道路运输经营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亦可通过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反馈意见,但须同时提供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和经营承包合同复印件)以及所提意见的证明资料。
联系人:张艺霖
电话X-X
通讯地址X 南宁市玉洞大道X号X南宁市X综合项目科
Email 申请单位 申请事项 X-X 申请办理新增南宁-桂平道路客运班线。(详见附件)
X责任公司
X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