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州市随县刘家河X勘察设计项目(HBSX-XSL-X)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招标编号X-XSL-X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随县刘家河X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随县发X以随县发改审批服务[X]X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水X,建设资金X投资X.0%,招标人为随县水X,招标代理机构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 |
| 建设项目地址:Xtr> | 建设项目规模:刘家河流域系统治理河长X.Xkm。主要建设内容为岸坡护砌X.2km,新建涵管X处,拆除重建涵管X处。X治跨河建筑物2处,清淤X.8Km。主要包括:(1)刘家河流域X。(2)刘家河河道清淤及废弃拦X。(3)刘家河流域智慧化调度X 。X估算总投资约为X.XX,具体以下达资金为准。 |
| 合同估算价X.0X |
| 其他:本次招标采用投标报价取费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以%为单位),最高投标报价取费系数XX%,投标报价取费系数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取费系数超过X%的投标报价无效。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X勘X勘察)专业乙级及以X勘察综合X设计水利行业(河道X治)专业乙级及以X设计综合资质;①+②同时满足,(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承接过 1项类似河道X治或综合治理相关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X、X、X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X。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X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4其他要求:(1)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7.公示时间 |
|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X | 随县水X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X> | 地址:X事处四楼 | | 邮编: | X | 邮编: | X | | 联系人:X | 周瑞 | 联系人:X | 郭建军、雷宏、刘英、周春玲、王岚 |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传真: | | 电话: | X-X | 电话: | X-X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X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 X年X月X日 (信息来源:湖北省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