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山西 2026-06-25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对象是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X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年龄以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原则上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我县自愿承担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的机构如下:
1.夏县庙前天乐敬老院,X薛庄村,联系人:X系电话X
2.夏县同福敬老院,X薛庄村,联系人:X电话X
3.X夏县福利养护楼,位于禹王大街X号,联系人:X电话X
4.夏县天颐和康养敬老院,X水头村商业街,联系人:X系电话X
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自行选择机构入住。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