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XX及拓展应用、X、投资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财务共享系统、智能费控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存量系统)X个板块的新建、集成、运维服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技术服务要求,完成以上所有系统的建设及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数字化建设项目技术要求”)。
(一)工期要求:本项目X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日历天完成建设,二期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X个日历天完成建设。其中,一XX及拓展应用、X、资产管理系统、财务共享系统、智能费控系统、合同管理系统,二期建设人事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招选人有权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以及实际使用需求,调X交付时间及板块建设批次。
(二)最高限价(含税)X.XX(大写X)(供应商参选文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为中国境内供应商,且具备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项目采购公告在宜宾企XX址(***)。
(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宜宾企X(***)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采购文件获取开始与截止时间X年6月X日X时XX至X年7月X日X时XX。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X年7月X日X时XX前通过宜宾企X提出需澄清的问题。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X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地址: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国兴大道宜宾市XD1-A座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X
监督电话X-X
十、其他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X宜宾企X登录地址:Xan>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1.凡首次参加宜宾企X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X,如实填X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注册时所填的X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2.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X办理数字证书(CA),X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3.目前宜宾企X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二)异常情况处理
1.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电脑相同X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参选保证金。
X年6月X日
相关附件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