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环保 湖南 2026-06-25
| 公开时间X钟前 | X清算组 | |
接管及征集财产线索公告
X年3月X日裁定X(以下简称丛发环保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X年4月X日指定湖南弘一X担任该案清算组。
为依法推进强制清X资产、印章、证照、财务账册及全X财产状况,维护全体债权人、股东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清算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X实施全面接管,依法行使公司财产管理、事务处置、清算执行等法定职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非法干涉、阻挠清算工作。
2. 丛发环保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X资料、资产的相关人员,须自本公告发布之X营业执照、全部印章、财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账户资料、不动产、车辆、知识产权、对外投资、合同文件、人事档案及其他全部资产、证照、文件资料。
3X资产、账册、资料的单位及个人,应主动向清算组移交;隐X财产或拒不移交、拖延移交相关资料及资产的,清算组X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任X财产下落、隐匿财产、转移资产、异常交易、无偿或低价处置资产等线索的,请向清算组X全部财产状况。
三、利害关系人配合义务
1. 丛发环保公司全体债权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清算组通知要求,及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提交完X的债权依据、交易凭证、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 与丛发环保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合作经营、租赁、挂靠、担保等法律关系的单位及个人,请主动与清算组对接,积极配合开展资产核查、债务核对、事实调查等清算工作。
四、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Xcerun: 'yes';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X.Xpt; mso-font-kerning: 1.Xpt">株洲市天X区珠江北路X号悦湖国际X、X湖南弘一X。
联系方式:刘律师X、谢律师X
办公接待时间:工作日 上午9X—XX,下午XX—XX
特此公告。
清算组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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